一、普通招考
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在本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已发表1篇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不包括通讯性质的书评、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文章和发表在杂志增刊的论文。
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须在本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已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含扩展版期刊、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不包括通讯性质的书评、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文章和发表在杂志增刊的论文。
二、“申请—考核制”
满足以下一条者均可申请:
1.申请者要求在本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已发表1篇学术论文,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期刊、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要求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已出版学术论著1部(8万字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奖(排名第一),奖项不低于如山西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奖。
4.已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课题,不低于如省社科联项目、省艺术规划项目等。
三、报考类别
艺术学理论博士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能够全日制脱产学习,要求考生录取后将全部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能转入的取消录取资格,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硕博连读的条件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2.其他要求执行学校规定,未尽事宜由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委员会裁定。
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